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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章程
协会的主要任务和职责
本会的宗旨是:依靠行业的力量,促进我国电声器件工业的发展;维护行业及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为全体会员单位服务。
本会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促进团结,加强协商,广泛合作,多办实事。
本会的任务是,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当好政府主管部门对电声专业实行行业管理的参谋和助手,及时传达贯彻政府的政策,指示和意图,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本行业的愿望和要求。主要工作包括:组织调查研究、编制规划、横向联合、信息传递,价格协调,物资调剂,企业升级、咨询服务、人才培训、学术论讨、经验交流、技术转让、协作攻关,参与制定行业标准、质量行评等。本会开展与相关行业的交流,协调本行业和相关行业的经济关系和技术合作。本会发展与国外相关民间经济组织的联系,收集、交流国际市场经济技术信息,在引进与出口工作中协调行动。凡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电声器件或生产电声器件配套另件的企业,从事电声科研的事业单位,承认本会章程,履行会员单位义务,遵守行规行约,按时交纳会费,均可申请加入本会,经理事会批准为会员单位。享受会员单位的权利,履行会员单位的义务。
协会会员的权益
1.享有会员单位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2.可定期受到本会秘书处编辑的会刊《电声通讯》,半月刊,每年24期。会刊的主要内容:
(1)向政府反映会员单位的愿望和要求,向会员单位传达政府的政策和意图。
(2)介绍会员单位先进的管理和技术开发方面的先进经验。
(3)介绍国内外电声产品的技术和市场发展趋势。
(4)介绍会员单位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的经验。
3.参加协会组织的:电声行业全体会员大会、电声行业专家组会议、各种形式的技术和市场发展报告
和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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