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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章程
中国家用电器协会主要任务和业务范围
产品范围
中国家用电器协会会员单位生产涉及的产品主要有家用制冷器具及压缩机;家用空调及压缩机;厨房器具,包括家用电热蒸煮、烘烤、煎炒器具,电热水器及饮料加热器具,家用饮水处理器,家用电灶(含微波炉、电磁灶等),家用食品制备器具,家用食品清洁器具及其它器具;清洁卫生器具,包括洗衣机、干衣机、吸尘器等其它家用清洁卫生器具;熨烫器具;整容器具;通风器具;取暖器具;保健器具;家用电器专用配件,包括家用电器专用电机、温控器,蒸发器、冷凝器、程控器等。
主要任务
中国家用电器协会自成立之日起,以维护会员单位的利益,维护行业的合法利益为出发点,致力于为会员单位、行业服务,促进家用电器行业的发展。作为家用电器行业和政府间的桥梁和纽带,积极向政府反映家用电器行业的发展状况,反映全行业、企业的意见和要求,向政府提出行业的法规、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在行业内部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作为行业和企业利益的维护者,协调企业之间的关系,促进行业内部的合作,促进公平竞争;作为行业发展的推动者,积极宣传行业的发展硕果,广泛促进行业内部、相关行业和国际同行间的信息、技术交流,自行主办或组织会员参加多种展览会、会议、访问等。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在以上领域,已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得到了行业内外的认可,享有较高的声誉。
业务范围
(一)研究家用电器行业的发展方向,向政府部门提出制定行业规划、经济技术政策、经济立法等方面的建议,对行业发展进行指导。
(二)开展技术咨询活动,为会员和行业提供技术经济和市场信息服务。
(三)组织企业制订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行规行约,规范竞争行为,保护平等竞争,维护企业利益。
(四)开展行业统计工作,搞好信息的收集、分析、管理和发布,为政府制订产业政策提供依据,实行行业的信息指导与服务。
(五)参与本行业技术标准、经济标准、管理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参与组织标准的贯彻实施。
(六)配合有关部门对本行业的产品质量实行监督考核,参与组织行检、行评和产品认证工作,发布行业产品质量信息,推荐优质产品和新技术产品。受政府委托,承担本行业生产许可证的组织实施和审查工作。
(七)发展与国外相关组织的联系,组织行业参加有关国际交流活动,如:国际会议、考察、访问、接待国外来访团组,组织国内外展览、展销活动。
(八)组织行业技术培训、技术服务、专业技能教育和等级考核工作。
(九)组织开展行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授权组织科技成果的鉴定,开展国内、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活动。
(十)编写行业有关资料,出版行业刊物。
(十一)开展有益于会员的多项活动,承担会员、其他团体和政府委托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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